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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云南省种羊繁育推广中心畜牧良种补贴实施方案及调整情况

[ 录入者:admin | 时间:2024-01-05 10:03:37 | 作者: | 来源: | 浏览:384次 ]

云南省种羊繁育推广中心

2024年度肉羊良种补贴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23〕203号),省财政厅下达云南省种羊繁育推广中心2024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实施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肉羊良种补贴专项资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280万元、完成种羊补贴3040只。

为了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按质、按量、按时完成项目目标及任务,让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有力促进我省肉羊产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做大做强乡村产业,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以产业振兴助力乡村振兴, 云南省种羊繁育推广中心及时组织人员制定了《2024年度肉羊良种补贴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并于2023年12月21日经中心常务会审议通过。

一、组织机构

组建肉羊良种补贴专项资金实施小组,负责资金使用计划安排、种羊推广销售、肉羊良种补贴兑现、售后服务等工作。成员如下:

组长:姚新荣

成员:耿文诚、李春兰、寸金全、赵安杰、龚翔、马宁、游佳兴、桂艳春、杨茜、王鹏、吉涛、铁云华、山红英、叶朗惠、丰政芳、刘廷丹、李浩东、李菊芬、吴思烨、赵建娥、唐绍晶

二、补贴羊只数量及金额

全年完成补贴羊只数量3040只,补贴总金额280万元。

其中:补贴1000元的种羊1840只、补贴总金额184万元,补贴800元的种羊1200只、补贴总金额96万元。

三、补贴实施时间

肉羊良种补贴实施时间为2024年1-12月。

四、补贴对象

云南省区域内存栏能繁母羊30只以上的肉羊养殖户(场、合作社、企业)。养殖户必须由所在乡镇或乡镇以上农业农村业务部门出具养殖审核证明;规模化养殖场(合作社、企业)必须由县级以上农业农村业务部门出具养殖审核证明。

五、补贴品种

山羊:云上黑山羊、波尔山羊

绵羊:考尔木羊、罗姆尼羊、湖羊

六、种羊定价

1、云上黑山羊:特级羊2800元/只,一级羊2200元/只,其它等级羊2000元/只;

2、波尔山羊黄色品系:特级羊3600元/只,一级羊2800元/只,其它等级羊2000元/只;

3、波尔山羊白色品系:2000元/只;

4、绵羊:2000元/只。

七、补贴标准

1、云上黑山羊特级和一级羊:补贴1000元/只;

2、波尔山羊黄色品系特级和一级羊:补贴1000元/只;

3、绵羊:补贴1000元/只;

4、其它种山羊(波尔山羊白色品系种羊、波尔山羊黄色品系和云上黑山羊一级以下种羊):补贴800元/只。

八、种羊定价分级

1、绵羊、波尔山羊白色品系暂不实施定价分级。

2、云上黑山羊及波尔山羊黄色品系特级羊标准

1)体重

公羊:3月龄18kg以上、4月龄20kg以上、5月龄23kg以上、6月龄26kg以上

母羊:3月龄14kg以上、4月龄16kg以上、5月龄19kg以上、6月龄22kg以上

2)体型外貌:符合本品种典型特征,无生理缺陷。

3、波尔山羊黄色品系和云上黑山羊一级羊标准

1)体重:

公羊:3月龄15-18kg、4月龄17-20kg、5月龄20-23kg、6月龄23-26kg

母羊:3月龄12-14kg、4月龄14-16kg、5月龄16-19kg、6月龄19-22kg

2)体型外貌:符合本品种典型特征,无生理缺陷。

4、种羊定价分级由畜牧兽医科和育成羊培育场负责具体的操作实施。

九、补贴实施程序

1、为确保肉羊良种补贴专项资金的顺利实施,按质、按量完成种羊生产供应及补贴发放,使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通过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实现支农惠农,本单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信息网公示,积极主动与全省各县市农业农村局沟通、协调、宣传、统计及批量计划供种。

2、对审核符合良种补贴条件的引种养殖户(场、合作社、企业)按定价全额付款后,根据肉羊良种补贴标准进行补贴。按照财务收入和支出两条线原则,肉羊良种补贴资金转入养殖户银行卡(折),一律不支付现金。

3、养殖户(场、合作社、企业)提供地方业务部门开具的引种证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折)复印件、电话号码、购羊发票复印件,畜牧兽医科将符合肉羊良种补贴的种羊录入购羊清册,经中心领导和相关科室审核资料完整合规后方可兑现补贴资金。

4、种羊销售操作流程:引种养殖户(场、合作社、企业)实地选羊→记录耳号、数量→队(场)管人员审核→畜牧兽医科录入购羊清册、审核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财务科收款、开具发票→畜牧兽医科开具检疫证明(需检疫证明的)→队(场)管人员审核→羊只离场。

十、质量承诺与售后服务

1、本单位保证所出售的种羊健康无疾病。向养殖户(场、合作社、企业)提供的种羊全部经过检疫并且无传染性疾病、无隐性遗传疾病。

2、本单位保证所出售的种羊品种品系的真实性。所提供的种羊符合国家种用标准,三月龄以上,免疫完整,并具有相关部门出具的合格的动物疫病监测(诊断)报告书。

3、本单位向引种养殖户(场、合作社、企业)提供种羊卡片,种羊卡片包含系谱、免疫、检疫等相关资料,所提供的种羊均佩带耳标。

4、养殖户(场、合作社、企业)从我单位引入的种羊需在新的养殖地点隔离饲养观察15天(从种羊离开本单位之日算起),隔离饲养观察期若出现口蹄疫或羊痘,由本单位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一次性购买种羊40只以上的,若有需要可向我单位提出种羊运输申请,由我单位负责把种羊运送到买方所在地,运输种羊不收取任何费用,运输途中造成种羊损失的由本单位负责补偿。

6、若出现引入的种羊无配种能力,经我单位科技人员核查属实后进行调换。

7、本单位无偿为养殖户提供高效养羊技术培训和种羊疾病综合防治技术咨询服务。

 

                

                         云南省种羊繁育推广中心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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